::: 網站指引   逢甲首頁   圖書館首頁   English
  最新消息 FAQ 電子報  
 
 逢甲大學圖書館 Feng Chia University Libraries 
::: 館藏目錄 電子資源 如何找尋 服務項目 主題指引 校園出版品 圖書館簡介
會員施行準則
 
95學年度第一次圖書委員會會議通過執行95.11.23
為維持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服務品質,凡申請入會之會員,均採記名方式辦理,經核定後發給會員卡,請遵守以下之會員施行準則。
   
第一條 會員之入會
 入會手續:
1.
申請者須年滿十八歲(含十八歲)以上。
2.
填具會員入會約定書及繳交2吋相片一張。
3.
出示本人身份證及附照片之其他可證明身份別的有效證件。
4.
畢業校友請出示畢業證書。
5.
教職員工眷屬申請入會須繳交眷屬入會申請表一份。
6.
同意並簽署本會員規章內容。
 審核:
1.
會員入會須經本館審核,受理入會申請後,如認為不符規定,得不附理由拒絕其入會之申請,申請者不得異議。
2.
經本館審核通過繳交會費後發給會員卡,會員依規定可自行刷卡進館。
3.
會員自辦妥入會起,屆滿使用期限均需重新辦理續約手續。
   
第二條 會費
1.
入會費:會員入會時依申請類別繳交費用,自生效日起若中途停止使用,不予退費。
2.
入會費應依逢甲大學圖書館會員入會收費標準於申請時以現金一次繳清。
3.
會員會費暨相關規定,本館有權得視需要調整,調整狀況依本館之公告而定。
     
第三條 會員之權利義務
1.
2.
會員在開館時間內依申請類別使用本館。開館時間依本館之公告而定。
3.
期中、期末考期間暫停開放會員刷卡進館,暫停開放時間依本館之公告而定。
4.

會員地址或E-mail變更時請主動告知本館異動,否則,通知無法傳達時,後果由會員自行負責。

5.
會員保證其於會員約定書內,所填之資料絕無虛偽不實情事,否則本館有權停止其使用權,同時,在一年內亦不得重新辦理申請。
6.
會員入會後不得更改會員類別,在使用期限期滿後,可依會員類別重新辦理申請。
7.
會員卡僅限本人使用,禁止私下出借或買賣,否則本館有權停止其使用權,同時在一年內不得再重新辦理申請。
8.
會員入會使用圖書館設備及圖書資源之相關規定事項詳如<借閱權利及空間資源使用規則>
   
第四條 一般規定
1.

會員入館後使用館內設備、資源之所有相關規定,應依逢甲大學圖書館閱覽要點逢甲大學圖書館圖書借閱要點等規定辦理

2.
本館依公告的開館時間開放使用,如因某些狀況需臨時閉館或縮短開館時間時,則以現場公告內容為準。
3.
會員至本館應自行使用會員卡刷卡進入,若未攜帶會員卡,恕無法放行
4.
.會員不遵守本規章及其他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者,經館方裁決先賠償後強制退會不予退費。
5.

會員得申請退會以終止會員資格,但應事前提出申請,經本館核可並繳交回會員卡後,始生退會效力,所餘會費概不退還。

   
第五條 損害賠償責任
1.
會員請勿攜帶貴重財物;如有遺失,本館恕不負賠償之責。
2.
會員因故意或過失不當使用本館設備及紙本資料,致發生破壞或毀損時,會員應負賠償責任。
3.
會員卡遺失或毀損時,請至體育館辦理申請補發,並繳納工本費200元。
   
第六條 通知
1.
會員相關訊息,依本館之公告而定。
2.

除已受合法通知變更地址或E-mail外,本館對會員之一切意思表示,均按會員入會約定書上所載地址或E-mail寄發;並以寄發通知之翌日,視為通知到達會員之日。

   
第七條 據法
1.
本規章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若本館內發生本規章未載明之情事,一律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處理。
   
第八條 修正
  本規章由本館制定,本館得視情形需要,隨時修定之,並公告予會員瞭解。
 

 

會員申請
   
   
   
   
 
 
非會員

 





:::版權所有c 逢甲大學全球資訊系統內之所有內容及版面設計-著作權屬逢甲大學
地址:台中市 40724 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問題反應或建議
library@fcu.edu.tw 
聯絡電話 04-24517250 轉 2601 /傳真:04-24516453